“没事,喝吧。”
孙清笑呵呵的:“小蝶,不喝一点酒吗?”
林彩蝶看了一眼:“我就喝一盅行吗?”
“哈哈。”孙清笑了:“行,那就一盅。”
赵兴邦也笑了,他就欣赏这种有啥说啥的。
“老大,给你媳妇倒一盅。”
赵峥嵘就拿过酒瓶,先给父母倒上,然后给林彩蝶倒一盅,又给自己也倒上。
赵兴邦:“你们三个小的就喝汽水吧,来,咱们一家人再次团聚,一起喝一个。”
大家一起喝了一个。
林彩蝶感觉稍微有些辣,但是喝下去后也觉得有些留香。
不过再喝,她是不喝了。
这一杯就能让它晚上好好睡一觉了。
“来,吃菜,今天可是小蝶和初雪掌厨,咱们都算是享福了。”
赵初阳和赵出晴两个可不会客气,早就等着了。
当赵兴邦夹了菜后,两人也先后伸出了筷子。
目标吗,那指定是红烧肉了。
别说,林彩蝶做的红烧肉还就是拿手,吃起来一点都不肥腻,而且非常有口感。
肉皮q弹,肉软烂,层次分明。
就连林彩蝶自己都喜欢吃,就不用说这两个孩子了。
“好吃。”
“嗯嗯,嫂子,这个真好吃。”
林彩蝶笑了:“那你们就多吃点,明天嫂子再给你们做。”
孙清则是摇头说道:“真是也一对馋货。”
赵出阳不在乎,自己能吃爽就行,赵出晴不乐意了,给她也夹了块。
“妈,你也尝尝。”
孙清白了自己女儿一眼,这个死孩子好像在内涵自己。
内涵不内涵的不说,可是这红烧肉也确实好吃,孙清也承认。
一家人说说笑笑的,餐桌上的氛围也特别好。
大家长也不严肃,孩子们也懂事,这种家庭环境就是林彩蝶特别向往的那种。
她家里现在就是这样,现在婆家也是这样。
她就感觉是自己的福气。
林彩蝶烙的饼也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同。
尤其是赵初阳,这小子用筷子把饼中间层分开,成一个口袋样,在里边放上红烧肉和扒鸡的鸡肉丝,又塞了点豆芽。
成了一个肉夹馍样的大饼,一口口吃的那叫一个香。
赵初雪看着都愣了下:“还是你会吃。”
赵初阳洋洋得意:“那是,你也这么弄一个,特香。”
这家伙嘴里还有,说话都有些口齿不清。
其实菜量不少,但是吃完的时候,还是有几个都空盘了。
当然,林彩蝶炖的白菜就没吃完,不是不好吃,里边的肉都被吃没了。
主要就是大家都是肉食动物为主,优先奔着肉去。
吃过饭,孙清让林彩蝶歇着,然后指挥家里两个小的。
“老三、老四,碗筷就归你俩了。”
两人也不磨叽,直接就利索的干了起来。
没有谁是特别懒,或者嫌弃的不想干活。
当然这小楼也方便,水有龙头,也能直接走下水道走,比在岛上那种可是方便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