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娄母笑着回应朱平,然后大声朝楼上喊:“晓娥,拿支笔和一张纸下来。”
没多久,娄小娥拿着一支钢笔和一张纸下来。
朱平先对娄小娥笑了笑,接过她递来的纸和笔,走到旁边桌子前写收条。
朱平当兵时专门练过字。他练字不是因为喜欢,而是第一次在非洲执行任务时杀了很多人,得了战争综合症。条件艰苦,只能靠练字自我治疗。
所以,他的字有了独特风格。
娄母看着收条,又看朱平离开的背影,自言自语:“这字比你父亲的还好几分!”
娄小娥不信,她父亲跟大书法家学过,学校老师字都没父亲好,一个二道贩子的字怎会比父亲好?
娄小娥毕业于女校,能分辨字好坏。从母亲手里接过字条仔细看。
短短三十几个字,让她看得入迷。
那一笔一划,像蝴蝶在白纸上飞舞。每个字都像精美艺术品,有独特魅力。
有的端庄秀丽,有的洒脱奔放,有的刚劲有力,有的婉约柔美。字与字相互呼应,和谐美妙。仔细品味,仿佛墨香从字里行间飘出,让人沉浸,感受文字的神韵。文字美如诗画,令人陶醉。
娄小娥没想到,简单收条被朱平写出字帖感觉。
母子俩欣赏字时,朱平已坐人力三轮车朝鸽子市场去了。他不知道娄小娥被收条迷住。
三轮车通常不出城,剩下的路朱平得自己走。
这次,朱平没拿米面粮油,只戴两块石英表。
那个黄三不是厉害吗?去逗逗他。
朱平到鸽子市场,直接走向一个年轻小伙子。这小伙子是之前被揍的十几人之一。
看到朱平过来,小伙子连连后退。当时十几人都被打倒,现在自己根本不是对手。
“你想干啥?”小伙子惊恐问。
“带我找黄三!”朱平不想跟小喽啰啰嗦,直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