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客栈二楼的房间窗户望出去,是一家染布作坊,前店后坊,匠人住所的前屋接受加工订货,夜已深,院子里高高的竹竿上挂着许多染布,随风飘荡,屋子里还亮着点灯光,张舆站于窗前,手里端着一杯茶,脸上挂着疏淡的笑意。
没过多时掌柜就亲自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水盆羊肉,朗清递给他一枚金锭,掌柜忙堆笑道:“小郎君真是太客气了,做点宵夜不过是举手之劳,本店虽小,但是——”
朗清提醒他道:“于掌柜,我家小郎君可不是为了这顿宵夜赏你的,而是要问你几个问题,你若是回答得好,我家小郎君还会赏你,若是你回答的不好,那就得掉脑袋。”
于世才紧张的接过那个金锭,突然想起小二不见人影,心里越发慌乱。
张舆坐下来,拿起筷子吃了一片羊肉,口感很嫩,略略点一点头,朗清会意,便开始询问于掌柜:“那日你到底是给何人温酒炖鸡?”
于世才低首回道:“给住店客人准备的。”
张舆只笑了笑,继续吃着水盆羊肉,刚才雨轻给顺风要了两大碗水盆羊肉,张舆便让掌柜给他也来一碗。
今夜他是无法休息了,审问嫌犯本应是楚颂之的事,但是有些人和事并不会记录在县衙卷宗中,楚颂之在短时间内也很难梳理清楚,他只能代劳了。
在这里只有张舆清楚某些人的底细,他可以出面处理的事绝对不会假手他人,他陪着楚颂之来这一趟,为的不只是雨轻,还有清算陈年旧账。
朗清敛容道:“于掌柜,你可要想清楚了再回答,我家小郎君已经吩咐小二去请染布作坊的老板乌余存了,等他过来,你可就真的没机会说了,因为我家小郎君绝不会给别人第二次机会。”
于世才额头上冒出冷汗,忽然扑通跪地,说道:“小人坦白,那些酒肉都是给乌老板准备的,其实乌老板和包铁心是结义兄弟,包家在镇上也是有势力的,小人怎么敢得罪乌老板,隔三差五小人就会给他备些好酒好肉,让狗子送过去。”
朗清又问:“那么淳于璧养的黄狗为何咬住你不放?”
于世才慌忙辩解道:“淳于郎中不是我杀的,真的不是我杀的,我也不知道淳于郎中的尸体怎么会突然出现在客栈后院的大水缸里,我害怕县衙会查到我的身上,就和狗子急忙把淳于郎中的尸体搬到盘鸱山上掩埋了。”
朗清摇了摇头,说道:“于掌柜,事到如今你还是稀里糊涂的不明白状况,这个叫狗子的店小二早就被乌余存收买了,淳于郎中确实不是你杀的,而是乌余存将他骗入作坊内将其杀害,然后让狗子把尸体丢进客栈水缸里,万一事发就栽赃到你头上,你只不过是替他们搬运尸体而已。
那只黄狗到处追寻主人的气味,最后追到客栈后院,自然咬住你不放,它的确是只忠犬,而你实在是愚不可及,偷取住客钱财的人不是那只猴子,而是狗子,这恐怕也是他们想要混肴视听,以便把镇上的失窃案嫁祸给那个江湖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