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进屋后,满脸带笑,毕恭毕敬地从手提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鞋盒,双手递向孙玉亭,说道:“叔叔,您看这双鳄鱼鞋子合不合适?这是我和孙晓在长安商城选的。”
孙玉亭接过鞋盒,打开一看,那皮鞋在昏黄的灯光下散发着柔和的光泽,皮质细腻且富有质感。
他轻轻抚摸着鞋面,眼神里满是新奇与感慨:“哎呀,我这一辈子都没怎么穿过皮鞋。
之前就只在黄原偶然瞧见田福军穿着,当时就觉得可气派了,心里想着啥时候自己也能有这么一双,没想到如今真能穿上,这……这太贵重了,我都有点舍不得穿呢。”
贺凤英在一旁笑着劝道:“李明给你买了,你就大大方方地穿呗,咱也跟着洋气一回,别老这么拘着。”
孙晓也赶紧走上前,拉着父亲的胳膊撒娇道:“爸,您就试试嘛。您不知道,李明和我在长安的大街上逛了好几个大商场,一家一家地看,一家一家地比,才好不容易选中这双的。他可用心了。”
孙玉亭一听,眉头微微皱起,看着李明问道:“那这得不少钱吧?”
李明挠了挠头,憨厚地笑着说:“没多少,叔叔,您就别操心这个了。”
金强在一旁好奇地凑了过来,眼睛在皮鞋上一扫,凭借着自己平时对这些物件的些许了解,说道:“这估计得小二千块呢。”
孙玉亭一听这话,脸色立刻变了,转头瞪了孙晓一眼,带着些许责备的语气说道:“你这孩子,怎么能让李明买这么贵的东西?咱都是普普通通的人家,哪能这样大手大脚地花钱。”
孙晓的脸瞬间涨得通红,眼里泛起了委屈的泪花,着急地解释道:“爸,这真不是我让他买的,是李明自己非要给您买的。
在商场的时候,他一眼就看中了这双,说特别符合您的气质,非要买下来不可,我怎么劝都劝不住。”
李明也赶忙上前一步,神色诚恳地说道:“叔叔,您别怪孙晓。这是是我的主意,您平日里忙里忙外,风里来雨里去的,要穿一双好鞋,这也不贵,您穿着舒服就行。”
贺凤英看着这场景,轻轻拍了拍孙玉亭的肩膀,说道:“老头子,你就别为难孩子了。李明这孩子有心,咱应该高兴才是。这也是孩子的一片心意,你就别再计较这鞋多少钱了。”
金强也在一旁附和道:“爸,是啊,李明能想着给您买这么好的东西,多难得呀。您就穿上试试,让我们也看看您穿上这皮鞋有多精神。”
孙玉亭听着大家的话,脸上的神情渐渐缓和了下来,他看着手中的皮鞋,又看了看李明真诚的眼神,微微叹了口气,说道:“李明啊,你这孩子,太实在了。
叔知道你是个好孩子,可这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你这心意叔领了,这鞋……叔真得好好收着,等逢年过节或者有啥重要事儿的时候再穿。”
李明连忙点头,说道:“行,叔叔,只要您高兴就好,这鞋您想什么时候穿就什么时候穿。”
李明又轻轻将旅行箱平放在地上,打开箱盖,在衣物间仔细翻找了一阵,随后双手捧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女士呢子大衣。
他站起身,面带微笑走向贺凤英,说道:“阿姨,我在挑选礼物的时候心里特别忐忑,我也不太清楚您具体喜欢什么样的东西,就只能按照我的眼光,给您找了这么一件大衣。
我也不知道合不合适您的心意,更不知道您穿上会不会合身。”
贺凤英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脸上带着惊喜与嗔怪说道:“哎呀,李明你这孩子,来就来呗,怎么还这么破费给阿姨买东西呀!”
嘴上虽然这么说着,可身体却很诚实,她放下手中正欲收拾的物件,快步走到李明跟前,双手直接就打开了大衣的包装,手指轻轻摩挲着大衣的面料,感受着那细腻的质感,嘴里还不住地念叨着:“这料子摸着可真舒服。”
孙晓在一旁看着,赶忙过来做助攻,她拉着贺凤英的手臂,把大衣往贺凤英身上比了比,兴奋地说道:“妈,您还没穿上就已经能看出效果了,这大衣的样式太显气质了,您穿上肯定特别美。
我都能想象到您穿着它走在街上,别人得多羡慕呢,感觉您一下子就能年轻了 二十多岁。”
孙卫红也凑过来,仔细端详着大衣,点头夸赞道:“这红色选得可太妙了,颜色正又大气,既不会过于艳丽显得张扬,又不会太暗沉而失了光彩。
正好适合您的年龄和肤色,穿起来肯定特别显精神。”
孙晓接着双手拿着大衣,帮贺凤英披在肩上,然后绕到背后整理衣领,笑着说:“妈,您快穿上试试,让我们好好看看。”
贺凤英在孙晓的帮助下,缓缓将手臂伸进大衣的袖子里,把大衣穿好。她整了整衣服前襟,微微昂首,在屋里来回走了几步,那大衣的下摆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摆动,仿佛她整个人都被这大衣赋予了一种别样的优雅与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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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亭站在一旁,目光带着些许追忆与感慨,仔仔细细地打量着贺凤英身上的呢子大衣,缓缓开口说道:“老婆子,你瞧瞧,咱们结婚那会,条件多艰苦啊,你连一件像这样漂亮的衣服都没有。
哪像现在,穿上这大衣,整个人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看着真精神。”
贺凤英嘴角微微上扬,带着几分佯装的恼怒说道:“是啊,死老头子,你可别忘了,当初你可是一份彩礼都没给我,就这么把我稀里糊涂地骗过来了。
我当时怎么就那么傻,听信了你的甜言蜜语。”
孙玉亭的脸上露出一丝尴尬,他轻轻叹了口气,眼神中满是对往昔岁月的无奈,解释道:“那不是穷吗!那时的日子实在是太难了呀,大家都在为了填饱肚子而发愁,哪有什么余钱去准备彩礼啊。
整个村子都是这样,能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把家安下来,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我也知道委屈你了,可当时真的是没办法啊。”
贺凤英佯装生气地哼了一声:“穷?穷就可以空着手把我娶进门啦?你看看人家现在结婚,又是三金又是大彩电的,我当年可真是瞎了眼,就这么跟着你了。”
孙玉亭被说得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脸上的皱纹都挤到了一起,辩解道:“这不是时代不同了嘛,当年大家都不富裕,能有口饭吃就不错了。但咱这几十年风风雨雨走过来,不也挺好的吗?”
贺凤英微微扬起下巴,似乎陷入了对过去的沉思,说道:“你还记得结婚那天,我就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布衫,家里连顿像样的饭菜都摆不出来。
可我想着,只要人勤快,日子总会好起来的。这么多年,咱们一起吃苦受累,从一穷二白慢慢把这个家撑起来,虽然过程不容易,但也算是熬过来了。”
孙玉亭连连点头,眼神中多了几分温柔与愧疚:“对,对,这些年你跟着我没少遭罪。
每天忙里忙外,既要照顾家里,又要跟着下地干活。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我常常在想,如果能让你过上更好的生活就好了。”
贺凤英轻轻拍了拍孙玉亭的胳膊,语气缓和了许多:“算啦,都过去这么久了,还提这些干啥。
虽说当初日子苦,但是咱们的感情一直都在,这就够了。现在孩子们都长大了,也都孝顺,咱们也该享享清福了。”
孙卫红在一旁笑着打趣:“爸,妈,你们这是在忆苦思甜呢,不过当年的苦日子都过去了,现在咱一家人在一起,以后的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
孙晓也依偎在贺凤英身边,笑着说:“妈,虽然以前苦了点,但是爸爸肯定一直都很珍惜您,现在李明给您买了这么漂亮的大衣,您就别再埋怨爸爸啦,以后的日子就剩享福咯。”
贺凤英轻轻拍了拍孙晓的手,脸上的笑容却怎么也藏不住:“哼,就你会哄我开心。不过这大衣我确实喜欢,李明啊,你这孩子真的太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