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又闹鬼了?(2 / 2)

“你答应晚上请你吃大餐,去哪吃吃啥你自己定,我买单。”见计谋被雷霆识破,启程无奈只好放出大招。

“真的?好!早这样不就行了,我答应你!这事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你可不许到时候反悔不认哈!”雷霆果断答应下来,并警告道,尽管他并不缺这么一点钱。

“放心吧,我多少也算个百万富翁,不会反悔的。”启程保证道,他的钱自然来自三个月前的那次“封口费”。不过在之后的“‘噬魂’事件”,或者说“‘Q’事件”中,虽然最后结果并不好,但作为事件的发现者 并且还在案件的调查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所以他还是得到了近十万元的奖励,以公安局的名义发放的。

“话说你介意我在带一个吗?”雷霆翻身下床的同时又问道。

“再带一个?谁啊?”启程反问。

“刘往。”雷霆道。

“他啊,随便你吧,你愿意带就带呗,反正吃饭也不差他一个,而且他的能力确实很方便。”启程想起了几个月前那个长相英俊,却并不讨喜的家伙。

“那好,我等会儿把他叫上。”雷霆说完这话后,便挂断了电话,转身走入洗手间。

一段时间后。

六楼,正存在睡梦之中的刘往被一串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然后一段与刚才雷霆启程的翻版对话就出现了,只不过在里面,刘往担任了刚才雷霆的角色,而雷霆担任了刚才启程的角色。

然后,本来说什么也不愿意去的刘往,也成功被一顿可以随便点不用买单的饭给劝回来了,愿意去了。

或许这就是男人吧,重要的不是钱,而是请客这个意义。

……

上午九点五十分,雷霆与刘往打了辆出租抵达了启程提供的地址,也就是那个闹鬼的公寓——兴业公寓。

公寓楼下,启程已在此等候多时,见二人抵达,立刻笑容满面地迎了上去。

作为一对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线下见过面的死党,雷霆与启程互相拍了拍肩膀,瞎聊了几句,才有说有笑、不急不慢地走进公寓楼中,完全将刘往晾在了一边。

刘往对此心有不满,但也没说什么,就默默地跟在他们二人身后,顺带观察起这栋公寓楼来。

兴业公寓位于上沪市余汇区,附近有好几栋写字楼,以及一片不算大的商业区,交通便利,但人流量却也就那样,算不上差,但也好不了,比不上闹市区。

也因此,兴业公寓在房子的配置上不及作为高档守门员的万宝公寓的,只能勉强算是中等偏上的档次,但租金与房价却成功超越了出事前的万宝公寓,平均每月租金接近七千,而这还只是最普通的房型的价格。只能说这就是一线,这就是上沪。

兴业公寓的一楼如寻常公寓楼一样,进门就是一个大厅,两侧各有一个房间,上面虽未挂牌,但大概率也就是保安室以及管理员办公室,穿过大厅就是一段十余米长的小通道,四台电梯位于通道两侧,通道尽头则还有一片较大的空间,与进门时的大厅组成了一个“工”字。

“叮~”电梯抵达,三人走入电梯中,启程按下了标有数字十六的楼层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