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团伙(2 / 2)

他们的老大王群,最终的归宿,也不过就是带着自己的小弟们,开了一个五金商店,买卖五金工具、螺丝钉,间或又收收废品而已。

但至少,他还活着,没有进监狱。

作为一个底层人家的孩子,在那个年代,能够混成这样,其实也还不错。

说的远了。

只说当时,他们应该是刚将触角,从黎明小学向外延伸不久。

在四中,他们力捧的那个权贵子弟,叫做赵阳。

赵阳的爷爷,是我们市财政体系里的某位高官。

这个姜闯,便是赵阳最好的朋友。

但与赵阳不同的是,姜闯的出名,靠的既不是混,也不是武力。

当然,也不是学习。

而是所有叫得上名的混子们,都跟他玩的很好。

光是这些混子们,跟他的关系好也就算了。最神奇的是,就连这些混子的家长们,也都非常的喜欢姜闯。

用赵阳经常挂在嘴边的原话说,就是:“姜闯,你说我爸是不是眼神不好?为啥我周围的朋友都被他骂了个遍,偏偏唯独就只让我跟你在一起玩呢?”

每到这时,姜闯就会笑而不语。

因为,这样的话,已经有太多人和他说过。

他也早已经习惯了。

总之,谁要是惹了姜闯,就意味着是惹了赵阳。

谁要是惹了赵阳,就等于是惹了“黎明帮”。

和“黎明帮”比起来,我曾经小学里的“八大天王”,就好像是在“过家家”一样。

而我的好朋友李博,虽然也捞了个“天王之王”的名头。

但其骨子里,和这些职业混子们,则是完全不同的。

在李博的心中,学习,才是他真正的追求。

我会成为他最好的朋友,靠的,也是我一直都比他强的学习成绩。

和其它的孩子比起来,他只是因为更早的进入到了青春期,所以,才会显得更加的“热血”了一些而已。

但到了中学以后,像李博那样“热血”的少年,无处不在……

所以,此刻的袁飞,有了非常充足的,可以嚣张的资本。

因为,面对着有了“热血青年团团宠”撑腰的他,我这个独来独往的“小卡了咪”,只能认怂。

结局,当然也如他所料。

感受到后背的“反扑”之后,我不但什么都有没说,反而很“识趣”地,又向前挪了挪凳子。

重新蜷缩在,属于自己的角落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