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对面迟迟不回电话,看来得放大招了,林晚橘深呼吸一口气,想到了一个解决方法。
“好吧,你要是不同意的话,那我也没必要去了。”
“婷玉,虽然我们是朋友,但你应该知道,没有人可以和安雪相提并论的。”
“我愿意帮你,你也得拿出诚意来,不是吗?如果你连我的爱人都信不过,那我又怎么帮你呢。”
不得不说自己的嘴皮子功夫确实越来越厉害了,能把人忽悠的一愣一愣的。
可能是面具戴多了,就有点揭不下来了。
林晚橘记得自己在现实世界可没有这种撒起谎来脸不红心不跳,谎话连篇的能力。
“不,好吧。”
高婷玉还是不愿意放弃这次机会的,毕竟真让她去撬墙角,她也做不到,身为富家千金,不可能干这种掉身价的事。
“晚橘,既然你这么说的话,我当然是选择相信你的。”
“那你就带安雪来吧。”
高婷玉叹了口气,自己确实是不想说,因为越少人知道越好,可奈何林晚橘就是个直脾气。
当初喜欢陈定川的时候是一样,现在喜欢沈安雪,也是一样的,非这人不可。
两人又在电话里聊了几句,约定了见面的时间是在晚上,因为今天沈安雪不能再拖了。
再怎么说也是公司的组长,已经有许多天没有回到公司,多少有点不像样子。
这次,林晚橘也会去公司实习,不过她的职位则要高得很多,一上来就是跟着父亲的心腹办事。
毕竟继承人的培养,可不是学习底下人做事的运转规律的。
只要学会怎么好管理高层就行了。
…
所以两人收拾收拾就从床上起来了,林晚橘倒是还好,昨天虽然喝醉了,不过因为把沈安雪双手束缚住。
所以对方不能对她造成什么伤害,就连有一点痕迹也可以被衣服完美的遮盖住,毕竟现在是冬天,穿高领毛衣再正常,不过不过她连高领毛衣都不用穿。
完全束缚住一个人的感觉是很爽快的。
林晚橘总算明白为什么书里面那些病娇总喜欢把人关在一个小房间里了。
这种东西一旦尝到甜头就很难终止啊。
打住,自己不能再想了。
扮演变态和成为变态那是两码事。
完完全全的两码事!
林晚橘穿上外衣,整个人完全就是一个落落方方的大小姐。
她来了这么久,从一开始的不适应到现在身上已经培养出了一股淡淡的贵气。果然,钱能养人这句话是没错的。
沈安雪看着自己手腕处的淤痕,叹了口气,把衣袖往下扯了扯。
但是她只要抬手,就仍然会露出一点手腕,毕竟是在办公室敲键盘,把手腕包裹的严严实实不适合工作。
沈安雪思考片刻,给其中一只手戴上了手表,遮掩痕迹,另外一只手嘛,她戴了一个手绳。
这下倘若不仔细看,两只手的痕迹是看不见的。
沈安雪能做的也只有此了,因为她不希望公司那些人看见这些痕迹又嚼舌根。
嚼自己的倒是没问题,要是让大小姐也听到了,这可得生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