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龙清山去西南,路途遥远。
陆宸骁本意是买辆马车,这样孟云裳一路上能躺躺睡睡,更舒适。
但孟云裳担心程耀的情况,想尽早赶去西南。
一番合计后,两人依旧骑马前往。
这次不需要顾及怀安,两人都是铆足了劲地的策马奔腾。
速度比去时,快了一半。
三天后,他们成功进入西南地界。
“裳儿辛苦了,我们一会在桂城歇脚,出了桂城再有一日行程便可到达锦城。”
程耀如今就住在锦城的将军府。
陆康传信来说,白枞已经悄悄替陆康看过,确定陆康不仅中了毒,体内还有蛊虫作乱。
因为情况复杂,将军府里又群龙无首,给程耀解毒解蛊的条件还不成熟。
他们得尽快赶去锦城,与陆康白枞汇合。
城门口两人一起下马,跟着队伍一起排队入城。
两人没再戴人皮面具,而是换成了江湖侠客的打扮。
陆宸骁身着玄色劲装,腰佩长剑,精腰长腿,行走间既有剑客的利落干脆,又有王公贵族的矜贵从容。
孟云裳穿的一身红,窄袖束腰,将她姣好的身形展露无疑。
头上的红色发带,跟腰间别着的软鞭,相得益彰。
两人走在一起,很是引人注目。
从城门口到酒楼,有不少的人甚至停下脚步来看他们。
“好一对璧人,真般配。”
“可不是嘛,你看那男人,宽肩窄腰,一看就知道体力很好。”
“可我觉得他腰间的剑更好,一看就能杀人如麻。”
“我倒觉得那女人倾国倾城,比凌小姐漂亮多了。”
“我也觉得,凌小姐美则美矣,但少了几分韵味。而这红衣女人,明显不一样,她美的很有个性。”
“你们是活的不耐烦了吧?竟敢当街说凌小姐的坏话!”
“我们就单纯欣赏美人,哪有说凌小姐坏话。”
“在凌小姐的地盘上,欣赏别的美人不说,还敢编排凌小姐比不上她?我看你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这……”两人对视一眼,很快缩了脖子,“凌小姐天下第一美,谁都比不上。”
“对,就是这样,我们刚刚只是说错话了,掌嘴,掌嘴哈!”
“哼,瞧你们那怂样,也配谈论我们小姐。”
最先讨论的两个人敢怼不敢言,很快又说起别的事来。
路过的陆宸骁和孟云裳却将他们的话给听的清清楚楚。
自认天下第一美,且不容许任何比她漂亮的人出现?
这位凌小姐到底什么来历?
孟云裳和陆宸骁对视一眼,两人极有默契地踏进刚才议论人数最多的酒楼。
一入座,孟云裳便高呼小二,“给我们上壶最好的烧刀子,再切二斤卤牛肉。”
陆宸骁在她旁边坐下,“再来几个你们店的招牌菜,上菜速度快些,我们还要赶路。”
小二立马应道,“好嘞,马上来客官。”
陆宸骁好笑地问孟云裳,“什么时候喝上烧刀子了?”
孟云裳嗔怪地瞪他,“江湖儿女哪能不喝点酒。”
当然,她馋酒喝也是事实。
这么冷的天赶路,喝点烈酒不仅能暖身子,还能保持江湖儿女的人设不倒。
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