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卖煲仔饭,还有黄焖鸡米饭(1 / 2)

原摊主的摊位看起来像个固定的门店,外表非常美观,其实底下是活动的,有四个轮子。

把轮子解锁,直接推走就行了。

临走前,原摊主看到萧岚的小吃车上面有两排炉灶,他好奇地问:

“你打算在这里摆摊卖什么呀?”

萧岚一边干活,一边回答说:

“卖煲仔饭,还有黄焖鸡米饭。”

“啊?”

原摊主发出不可置信的声音,好像怀疑自己的耳朵。

他动了动嘴巴,好像想说些什么。

但是转念一想,这地方压根就没客人过来,卖什么不一样呢?

于是他没有多说,只是附和着:

“哦,哦,不错,不错。”

原摊主走了,而他压下去没说出口的那些话,其实萧岚已经知道了。

萧岚好歹前世也是个生意人,他也有商业头脑的好么。

对方无非是想说,在这个地方卖煲仔饭,压根没前途的。

随便一抬眼,看周围其他的摊点,就知道卖什么才有前途。

一家卖冰淇淋,一家卖咖啡,一家卖奶茶,一家卖吐司。

全是冷食。

还全是那种可以让人打包带走的东西,说明客人在这里的停留时间非常短,路过的时候心血来潮买一下。

而萧岚,不但要在这里摆桌子,卖的东西还是主食。

这也太傻了。

原摊主估计认为,萧岚不知道前面那栋小区里的居民不吃路边摊,才会犯傻卖煲仔饭。

他懒得提醒萧岚,以免萧岚反悔不租这个摊位。

可萧岚是无所谓的。

做任务嘛,有一两个顾客光顾,让他身份不令人起疑就行。

至于生意好不好,真不重要。

而且,萧岚的手艺,生意怎么会不好,他只怕生意太好了。

有些不了解他的人,觉得他又当又立,不想吸引太多客人,做难吃一点不就好了。

可他有自己的坚守,他下厨就一定要尽心去做,不能对不起食物,以及花了钱的食客,这是他身为厨师的尊严。

至于有没有顾客,赚不赚钱,他主打一个随缘,不强求。

小吃车只花个十来分钟就收拾好了,萧岚摆了四张桌子,其他东西也齐了。

接下来就是盯着了。

当眼线是这样的,无聊又不能掉以轻心。

萧岚在群名为【卧龙凤雏幼麟冢虎】的四人小群里发了定位:

“你们商量好轮班表没有,中午的时候谁来当帮手?管饭。”

没一会儿,群里争先恐后冒出消息:

李阿四:“我我我,我有经验,当初卖包子就是我当帮手!我觉得不需要他们,我跟全天都行!”

胡莱:“岚哥你别听他放屁,他那傻样太有标志性了,让他跟着迟早暴露你身份,我建议这次全程不要他当帮手!”

吕洞宾:“臣附议!”

群里这几个至今还在吵,没有分出胜负。

萧岚懒得搭理他们,反正还有时间,而且活儿还清闲,让他们吵着吧。

萧岚开始慢条斯理地准备今天的食材。

【绝不自杀紫砂锅】他买了20个小锅,2个大锅,应该是够用的。

小锅用来做煲仔饭,大锅用来做黄焖鸡。

煲仔饭和黄焖鸡米饭,是两道来自不同菜系的经典名吃。

黄焖鸡属于鲁菜,煲仔饭属于粤菜系广府菜。

黄焖鸡,重点在一个“焖”字。

拆开字来看,左边一个“火”,右边一个“闷”,

指的就是像关闭大门一样将锅盖盖紧,用微火把饭菜煮熟。

所以焖必然需要花时间。

现在很多人做黄焖鸡的时候,都是直接用铁锅煮熟,盖上锅盖焖两三分钟就完事。

既不密闭,也不花时间。

外卖和餐馆为了快速出餐,必然要放弃一些耗时的方式。

所以很多人都不知道,正宗黄焖鸡米饭不是用铁锅煮熟,而是用砂锅焖熟。

也越来越少人提及黄焖鸡米饭的别名,知道它还叫香辣鸡煲、浓汁香辣鸡煲饭。

这就是萧岚同时卖两道不同菜系的菜品的原因,因为两道菜都需要用到相同的厨具——砂锅。

煲仔饭中的“煲仔”指的就是小砂锅。

砂锅拥有其他厨具无法替代的优点。

它具有良好的保温性和均匀的受热性,能够最大限度的保留食材的原汁原味。

在源源不断的均匀加热中,黄焖鸡里的鸡块和土豆会酣畅淋漓地大口吮吸汤汁,把自己喂得肥肥鼓鼓。

现在时间还早,还不到10点钟。

煲仔饭先不急,可以先做耗时的黄焖鸡。

他从冰柜里取出已经处理好的鸡肉和土豆,以及其他配菜。

小吃车空间有限,他在家把清洗、切剁和腌制的活儿都提前做了。

传统做法里,选用的是鲜嫩鸡腿肉来制作黄焖鸡。

但是萧岚喜欢多变的口感,所以他选择了用整只鸡来做菜。

整鸡先去头,再去腚,最后去掉整根鸡脖。

其实鸡脖也可以保留,但是脖子鸡皮底下淋巴多,吃起来没那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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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掉鸡皮,又没什么肉,干脆放弃。

很多外卖店做黄焖鸡不但不剁掉鸡脖子,甚至还批量购买鸡脖,就图它便宜。

导致顾客们点一份黄焖鸡,有大部分是脖子,正常鸡肉没有几块。

也有的店不用鸡脖,全部用冷冻鸡腿肉,看起来每块肉都肥厚鲜嫩,但是你就吃嘛。

冻肉最大的问题细胞结构被冻坏、肉汁水分蒸发、蛋白质变性、脂肪氧化、营养风味流失。

不说什么鲜味香味,没有臭味就已经是比较好的冻肉了。

而萧岚买的鸡,是青青果园的溜达走地鸡,好贵的呢,要200块一只。

所以萧岚剁下来的鸡脖也没舍得浪费,做成卤鸡脖,丢给老登当零食。

省得那老登天天想法子偷吃。

言归正传。

萧岚将【拒绝背锅大炒锅】架在【博人牌燃气灶】上,

先把油烧开,再将沥干水的土豆块放进炒锅过油。

过油是许多饭店做菜的秘诀,不但可以锁住食材的水分,使菜肴口味滑嫩软润,

还可以保持和增加原料的鲜艳色泽,去除原料异味。

土豆入锅,简单炸至表面微皱,颜色金黄即可,捞出待用。

剩下的油不浪费,直接往里面放几块冰糖。

洁白晶莹的冰糖,小火炒融之后,冒出明亮的橘黄色气泡。

等气泡变小,颜色转为枣红色,即可将焯水好的鸡肉倒进去,简单翻炒。

仅仅通过这么简单的一个步骤,就让鸡肉呈现出一种异常夺目的明黄色。

没加任何科技与狠活,鸡肉就仿佛开了美颜滤镜一样,看得人食指大动。

而后萧岚将提前调好的料汁倒进去一起翻炒,随着“呲啦”一声,好似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

只不过,这次从魔盒里跑出来的东西不是疾病与灾厄,而是一只让人发狂、撩人心神、勾人魂魄、磨人意志的小妖精。

它让普通的黄豆酱、蚝油、酱油的组合,散发出变幻莫测、层次丰富的香味。

很难想象,这锅里的肉和调料到底发生了多么奇妙的化学反应,竟让它们都有了脱胎换骨的提升。

经常做饭的人都知道,再多的花里胡哨,都抵不过恰逢其时。

只要熟悉食物特性,对它做最合适的处理,那么就算只放盐,都能让一道菜美味无比。

这就是所谓的大道至简。

浓郁的肉香,让一个前脚已经迈入“绿景华庭”小区大门的男人,硬生生倒退了十几步,一直倒到萧岚的摊位前。

男人叫邓阳,刚送闺女上小学回来。

他老婆每天去上班,他日常就呆在家里炒炒股,送送闺女上下学。

能住高档小区的,收入条件都不会太差。

中午的时候,会有保洁阿姨来他家打扫卫生和做饭,他不用操心家务。

早餐因为时间太赶,他们只能自己动手做,凑合吃吃。

喝一杯牛奶,热两片吐司,煎几个鸡蛋,吃几根肉肠。

早餐就解决了。

以前都是这么吃的,也不觉得饿。

可就在闻见那股浓郁的鸡肉味的一瞬间,邓阳明显听见自己肚子发出一声悠长宛转的鸣叫。

仿佛是他的胃临时短暂接管了脑子的工作,竟然操控着他的四肢,让他不受控制地走到一个街头摊位前。

天知道,他以前从来都不看路边摊一眼。

很多知名连锁的门店都金玉其外败絮其内,卫生得不到保障,何况是这些路边摊。

那不得“落尘与细菌齐飞,洗碗水共抹布一色”。

即使小区门口的路边摊装修得再好,路边摊就是路边摊,他不愿意买这些不健康不卫生的东西。

然而,闻着这股浓郁的鸡肉香味,邓阳竟然两眼发痴,双腿怎么都挪不动步子。

掌管香味的小妖精似乎让他的体内发生了返祖现象,

他不再是人,而是一头倔驴,甭管理智怎么抽打,他都不肯听话。

他就这么直勾勾地盯着萧岚炒菜,看到萧岚舀了一勺黄酒,画着圈从锅边淋入。

酒精瞬间挥发,进一步逼出肉香,裹挟着一大股香气直冲脑门。

望着锅里那明艳艳、金灿灿的鸡肉,邓阳脑子里莫名涌现出一句诗: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他的双眼,和他的整个脑子,都已经被这黄澄澄的鸡肉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