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豉汁排骨煲仔饭(2 / 2)

萧岚将煲仔饭放进圆形铝箔餐盒,盖上盖子,将封口处捏成花瓣状,而后直接装袋,递给顾客。

那老奶奶满心满眼都是紫砂锅,当然没有要求打包,只想近距离地把这砂锅盘上一盘。

胡莱还想帮老奶奶把煲仔饭端到折叠餐桌上,哪想到老奶奶手脚利索得很,自己就动手了。

“诶,您筷子没拿!”

胡莱干脆直接把筷子勺子送过去,省得人家再跑一趟。

虽说只买了一份煲仔饭,但他还是送了两份餐具。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顺便给了一个一次性碗,万一祖孙俩都想尝尝呢。

拿过去的时候,只见老奶奶爱不释手地抚摸着紫砂锅的盖子,半天没有打开。

孙子在一旁都急得催促了:

“奶奶!快点开盖,我好饿!肚子在叫了!”

奶奶嘴里却只是啧啧称奇:

“润,太润了。这砂锅好啊,真的好。”

忽然她问向胡莱:“老板,你们这砂锅哪里买的啊?”

胡莱一脸真诚的愚蠢:

“我不道啊!我不是老板,我就是伙计,餐具车子全是老板自己置办的。”

“好吧……”

老奶奶知道问不出什么,只能遗憾地打开盖子,像是怕磕坏那样,轻轻地放在一旁。

盖子一开,孙子立即举起早已准备好的勺子,往里面最诱人最好吃的排骨挖去。

奶奶发出短促的惊叫声,连忙握住孙子的胳膊,阻止他将排骨送入口中。

“等等等等,先别吃,让奶奶给你试试能不能吃。”

砂锅是好砂锅,但这不能代表食材也是好食材。

他们家就孙子这么一根独苗苗,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是非常上心的。

小孩子生活阅历有限,没有太多辨别好赖的能力。

只要食品香精放得多,小孩就敢猛猛吃,吃得嘎嘎香,吃出问题都不知道。

还是让她这六十年厨龄的老人家来探探乾坤,肉不好就不吃了。

说着,老奶奶抄起筷子,将勺子里的那块排骨夹起来,放进嘴里。

随着排骨下肚,老奶奶的老花镜内部忽然蒙上一层水雾。

这水雾看着不像是被排骨熏的,倒像是眼睛里的热泪蒸出来的。

太好吃了!比她自己做的要好吃上百倍!

像她这样牙口不好的老人,都能让肉和骨头一咬就脱。

但在骨肉分开的前一刻,它们还紧紧地握着彼此的手,抵抗着分离的命运。

这让老奶奶意识到这绝对是鲜肉,不是放久了的冻肉。

冻肉不管保养得多好,吃起来口感多嫩,它都已经在漫长的等待中,耗尽了心力。

被吃的时候,完全不愿意反抗,每个细胞都写着任由命运摆布的消沉,丝毫没有活力。

总之,这排骨绝对是好排骨!

但是,这排骨实在是好吃得有些过头了。

普通的排骨,哪里能做成这样!

难道是现在科技又升级了?

老奶奶越吃脸色越凝重。

这一口不但没有洗清排骨的嫌疑,反而加重了心中的怀疑。

不确定是不是好肉,再吃吃。

又是一块进嘴,老花镜上面的雾气更白了。

看着奶奶嘴巴动得越来越快,一块接着一块,孙子急得都快伸手进砂锅里抓了。

可他到底上二年级了,自控力还是有一点的,虽然不多。

“奶奶,你试好没有啊?我可以吃吗?”

孙子垂涎三尺地问。

老奶奶含含糊糊、略有迟疑地答:

“能吃……吧?不好说,我吃口别的看看。”

她夹起砂锅里的其他配菜,想通过配菜的水平,侧面检验出主菜的水准。

要是配菜都不行,那么主菜的档次也高不到哪里去。

试想,你会给块的手机,配一副2元店的耳机吗?

不会吧,最差也得配个20块的吧?就算配个200也不为过。

而一个人的耳机如果上千块钱,那么可以推知,他的手机价格一定会比耳机贵,甚至贵好几倍。

老奶奶用大拇指擦了擦老花镜的内侧水汽,再重新戴上,仔细查看。

终于让她在排骨里面,发现了芋头的踪迹。

是的,萧岚这份排骨不是纯排骨,他混了一点便宜的素菜进来,不然就不是这个价位了。

就像黄焖鸡里放土豆,也是为了把土豆价卖出鸡肉价。

不过萧岚还是很良心的,没有让配角抢主角的风头,更没有影响主角的发挥。

芋头的存在就像花束里的叶子,不仅能衬托鲜花的美,还起到了一个造型上的作用。

老奶奶夹起一块芋头咬了半口,她是故意的,为的是看清芋头里面的纹路。

一条条丝状紫红色纹路,如同槟榔,淀粉颗粒明显,肉质结构紧密……

她眯起眼睛仔细打量,但是在她的老花眼发挥作用之前,她那宝刀未老的舌头已经给出了答案。

这是荔浦的芋头!因为有槟榔纹路,也叫槟榔芋!

它的特征就是粉嫩软糯甜,被誉为“芋中极品”,在古代更是朝贡皇家的贡品!

槟榔芋在当地卖兴许价格不贵,但生鲜食材,贵就贵在运费。

这个品种的芋头种植对土壤和气候要求很严格,其他地方很难培育。

平时要是想吃到这种芋头,一斤就得十几块,堪比普通的猪肉价了。

连配菜都是这档次,那么排骨绝对不会差!

“孙子,吃吧!这煲仔饭可以吃了!奶奶给你试过,营养又好吃!”

回答她的,是孙子的一声抽噎。

定睛一看,砂锅里面哪里还有什么排骨,就只剩几块芋头、几根青菜和被渗入排骨汤汁的米饭了。

她竟在不知不觉间,试菜试了这么多!快吃完了都!

而孙子被她抓着右手,手中倔强地抓着勺子,想去抢又抢不到,够又够不着。

另一只手不会使筷子,只能眼睁睁看着奶奶把属于他的排骨吃完了。

“奶奶坏!奶奶抢我饭吃!”

孙子小嘴一瘪,真的哭成了一个孙子。

嘹亮的哭声让所有路人频频侧目。

奶奶心里一急,连忙用勺子舀了一勺带着芋泥与肉汁的饭,塞进孙子嘴里。

“呜呜呜呜呜呜吧唧吧唧吧唧……”

孙子高亢的哭声变成咿咿呜呜的哽咽,随后变成了急切的咀嚼。

年纪小还是好糊弄,即使是肉汁拌饭,也能让他心满意足地吃下大半碗。

每吃一口,孙子的眼睛就更亮一分。

最后两只眼睛吃得像探照灯一样,仿佛这是他出娘胎以来,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

就连孙子不爱吃的青菜,都因为染了肉汁,被他从头到尾吃了下去。

平时家人百般劝说,威逼利诱,孙子也才肯吃掉菜叶,留下菜梗。

很多时候,小孩子挑食不是因为不懂事,而是因为他们的神经更加灵敏,可以感知出许多大人无法感知到的东西。

不止是耳聪目明,小孩还可以闻到大人闻不到的异味,舌头更是能尝出普通青菜中几乎可以忽略的苦涩。

喜甜怕苦是人的天性。

如果这些最微妙的令人不适的味道都被消除了,那么小孩也是很愿意吃蔬菜的。

就像这一锅煲仔饭,里面油麦菜的苦味被完全中和,只剩清甜。

排骨渗出的肉油和骨油在青菜表面薄薄地裹了一层,使之不变色,不氧化,呈现诱人的翠绿色泽。

别说只有几根,再来一盘都不够吃!

这一份煲仔饭是成年人的份量,孙子吃到一半,已经连连打嗝。

可他的动作丝毫没有停,还是举着勺子往里挖。

嘴里吃着一口,勺子里舀着一口,眼睛里还盯着锅里物色着下一口。

老奶奶怕孙子吃撑了,连忙轻抚着他的后背,连声劝:

“慢点吃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话音刚落就收到孙子幽怨的目光。

谁说没人抢,排骨不就是被奶奶抢光了吗?

老奶奶神色尴尬了几秒,然后起身说:

“你吃慢点,我让老板再做一份,到时候把排骨分给你。”

刚才那几口,够谁吃啊,她都没吃饱,肉就吃完了。

这会儿老奶奶是彻底决定不做菜了,中午她和孙子就吃煲仔饭就行了。

孙子看到奶奶继续去点菜,他乐不可支。

为了留点饭来配菜,他强行放慢了吃饭的速度。

夹起微微焦黄的锅巴,细嚼慢咽了起来。

色泽金黄的锅巴,干香脆口,被他咬得咔咔直响,跟薯片一样劲脆,又比薯片耐嚼。

好吃得他翘起脚,闭上眼睛享受。

滋味悠长,回味无穷。

与他反应相似的是邓阳,他同样是吃饱了动弹不得,挺着大肚子瘫在椅子上,眯着眼晒太阳。

从路人的视角望去,只觉得这一幕很有趣。

冬天里,两个人都裹得圆乎乎,穿得鼓囊囊,为了防风还戴上了帽子。

不近看长相的话,一大一小两人,像极了两只玩具泰迪熊。

光是看他们肢体舒展的姿态,就感觉他们此刻一定很幸福。

于是路人禁不住为了幸福而停下脚步,也想尝尝到底是什么样的食物能给人幸福的体验。

“老板,你这卖的什么?怎么卖的?”

喜欢我就抢个猪蹄,怎么判死刑啊?请大家收藏:(

)我就抢个猪蹄,怎么判死刑啊?书海阁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