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刚把饭菜端出来,沈望山就醒了。
这一天天的,沈望山也挺累的。
先是昨天上午他被何秀英给气到了,本以为下午能好好休息,没想到居然在厨房一直烧大锅灶。
晚上还陪着叶青青去听课,半夜才回来。
吃过饭后,叶青青换了一身新衣服。
这是半个月前沈望山领工资后给她买的。
但那时候叶青青整天忙上忙下,哪有心思穿了新衣服,怕弄脏了,就一直搁着。
没想到今天刚好派上用场。
“好看吗?”
叶青青已经换好了,在镜子前转了一圈,满怀希望的看着沈望山。
他点点头,“很好看,这件衣服很衬你的肤色。”
“你可别哄我了,我才不信呢。”
叶青青娇嗔的责怪他,“我那么黑的皮肤,穿什么颜色都不好看。”
“其实我一直在想办法给自己美白,可惜时间太少了,根本忙不过来。”
“你这样就很好啊!”
沈望山走过来,在叶青青跟前站定,看着镜子里的她,“虽然和别人相比你的肤色的确黑了一点,但我觉得这是非常健康的颜色,一看就让人觉得你很有力量。”
“而且和以前相比你瘦了不少,我觉得这样就正正好。”
其实叶青青也觉得古铜色皮肤很不错,甚至还有不少人专门跑到国外或海滩去美黑呢。
但她还是怀念上一世自己那一身白皙的皮肤。
先不想这个了,去参加表彰大会要紧。
今天叶青青是主角,可千万不能迟到。
“对了,你那把手枪呢?”叶青青突然问道,“要不要把手枪也一起带去,万一能用得着呢。”
沈望山嘴角无语一抽,“你就不怕当众走火?我以前可没摸过手枪,最多也就是小时候跟我爸一起用猎枪打过兔子而已。”
“可那都是十多年前的事了,我早就忘记拿枪是什么感觉了。”
这个年代对枪支管理的不是很严格,得到一九九几年才全面禁枪。
在沈望山小时候,那就更不用说了。
几乎每个村里都会有好几把老式猎枪,专门用来抓兔子打野鸟的。
叶青青轻声道:“我的意思是说,这把手枪是宋警官送你的礼物,也是一种奖励,今天又是表彰大会,万一用得着你却没带在身上,会让人家觉得咱们不重视。”
“还是带着吧,大不了把枪里的子弹清空,这样就不会伤着人了。”
沈望山点头答应。
二人准备好,刚要离开,张国盛来了。
还没进门呢,他就在外面嚷嚷着:“望山,沈家媳妇儿,你俩准备好了吗?时间都快到了,大家伙都要等着急了。”
“来了来了。”
叶青青答应着,赶忙从屋里出来。”
“哟,沈家媳妇,你可真俊啊!”
张国盛拿出一包香烟给沈望山递过去,“大前门,五毛钱一包的,来,兄弟,抽一根。”
沈望山摆摆手,“不用了会长,我不抽烟。”
“害,男人哪有不抽烟的,你跟我还客气什么,快尝尝吧,这大前门滋味还不错。”
“要是换了别人,我才不给她滴那么好的烟哩!”
这话倒没毛病。
五毛钱不算多,但买包香烟可是很贵的。
一般这里的人抽的最多的都是那种老式旱烟斗,或者是自己卷烟叶,只有有点小钱的才会去小店铺里买香烟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