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西南布局,改土归化(2 / 2)

土司制度在生产力水平不高、交通不便、民族文化差异巨大的情况下,曾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土司世代为官,独霸一方,一些土司专横不法,对境内人民实行政治压迫和经济掠夺。土司之间为争权夺利挑起械斗或战争,导致生灵涂炭。土司对朝廷叛服无常,时常发动叛乱。

雍正时期在西南、西北各省废除土司制度,取消土司世袭,任命有任期、可调动的流官直接进行统治,进行清查户口、丈量土地、核实赋税等工作,实行和内地相同的地方行政制度,称为改土归流。

改土归流强化了政府对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管理,打破了原有土司制度蛮不出峒、汉不入境的民族禁锢,推动了民族融合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治理、版图开拓与巩固的重要政策。

改土归流的地区,包括西南滇、黔、桂、川、湘、鄂六省以及西北的新疆、西藏、甘肃、青海等地,涉及众多少数民族。

朱由校计划等皇家卫队和新锦衣卫彻底掌控地方军政民政后,在大明实施改土归化政策。废除土司制度,解散土司军队,取消土司世袭和土司的一切特权称号,没收不法土司的所有财产分发给贫穷的少数民族百姓。

所有少数民族全部搬迁到土地肥沃、交通便利的平坝河谷和汉族杂居生活,平坝河谷地区规划统一的居住区,所有少数民族由各府县基层政府直接管理。

所有少数民族,不是汉族百家姓的,一律改汉族百家姓。办理户口本、身份证。原土司贵族、少数民族首领,对汉族百家姓不满意的,可赐予国姓,享受宗室荣誉。

所有少数民族必须说汉话、习汉俗、着汉服、用汉字、信仰汉传佛教,两代内必须与汉族人通婚。严格遵守民族政策的,在指定的地方分发住房,分发土地,过固定的农耕生活,享受汉族人民一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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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改土归化民族政策的,或出尔反尔的,全部收押劳动改造,或开矿或进行道路水利工程建设。情节严重的,格杀勿论。

随着少数民族下山,高山地区有计划的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高山地区的汉人也搬迁到平坝河谷地区。平坝河谷地区容纳不下的人口,进行有计划的移民。

现代中国除汉族外有55个少数民族。人口超过100万的有18个,其中壮族人口约1956万,维吾尔族人口约1177万,回族人口约1137万,苗族人口约1106万,满族人口约1042万,彝族人口约983万,土家族人口约958万,藏族人口约706万,蒙古族人口约629万,布依族人口约357万,侗族人口约349万,瑶族人口约330万,白族人口约209万,哈尼族人口约173万,朝鲜族人口约170万,黎族人口约160万,哈萨克族人口约156万,傣族人口约133万。

壮族旧称僮族,源于秦汉时期居住在岭南地区的“西瓯”“骆越”等,主要聚居在南方,范围东起广东连山县,西至云南文山州,北达贵州省黔东南从江县,南抵北部湾。广西是壮族的主要分布区。

嘉靖年间,政府征调壮族“俍兵”抗击倭寇,俍兵屡建战功,至今仍为壮族人们所传颂。

维吾尔族可追溯到公元前3世纪游牧于中国北方和西北贝加尔湖以南、额尔齐斯河和巴尔喀什湖之间的丁零。维吾尔族的先世可能与匈奴有血缘关系。

4世纪称为袁纥。6至7世纪称为韦纥。788年以前称为回纥。788年以后至13世纪70年代称为回鹘。13世纪70年代至17世纪40年代称为畏兀儿。17世纪40年代到20世纪初则称为回部、缠回。

14世纪末到16世纪末,经过200多年的分散割据,东起哈密、南至和田的广大维吾尔族地区,逐步统一成为喀什噶尔汗国。因迁都叶尔羌,又称叶尔羌汗国,统治者为蒙古察合台后裔。

维吾尔族主要聚居在新疆天山以南,塔里木盆地周围的绿洲,其中尤以喀什噶尔绿洲、和田绿洲以及阿克苏河和塔里木河流域最为集中。天山东端的吐鲁番盆地,也是维吾尔族较为集中的区域。天山以北的伊犁谷地和吉木萨尔、奇台一带,有为数不多的维吾尔族定居。此外,在湖南桃源县和河南省渑池县,也有少量维吾尔族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