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舔狗的春天(1 / 2)

打地下拳赛虽是赚快钱的办法,可却并非良策。如果郑晓山真当许立冬是朋友,何至于此?即便他不拿钱给许立冬女儿治病,也完全可以给许立冬安排其他的差事。

这样的人,何谈一个义字?又怎配一个朋友的称呼?

“你先好好照顾女儿,等一切都好了,我们再慢慢聊。”林枫道了声别,离开医院。

门口,林枫给南宫清明打了一个电话,让她去查一下许家的事。

隐约间,林枫总觉得事有蹊跷。

这一环接一环,太过巧合。

忽然,一名老者拦住了他的去路,杀气腾腾。

“你就是林枫?那范云波和范健中是你杀的了?”老者冷冷的看向他,眼神如刀。

林枫叼着烟,不屑的瞥了他一眼,说道:“你是想替他们报仇?我劝你还是算了吧,你不是我的对手,别无故送命。一把年纪了,好好的安享晚年不好吗?”

窦金鹏一怔,嘴角抽抽。

自己竟然被瞧不起了?

想当年,他在江湖上那也是声名赫赫。后来,有感于范家老爷子的救命之恩,就一直追随他替范家做事。即便范家老爷子过世,他也一直兢兢业业,替范家挡去了不少的麻烦。

如今,竟然被一个后生晚辈瞧不上。

关键是,还是这北疆最大的败家子。

冷哼一声,窦金鹏说道:“你以为仗着你老爸的权势就可以对我颐指气使?哼,我窦金鹏只论恩义,不论权势,即便你是国主的儿子,我今天也一样要你的命。”

说罢,一爪直抓林枫咽喉。

“鹰爪功?”

林枫愣了一下。

龙国功夫,多讲究一击毙命。往往,指胜于掌,掌胜于拳。可真正要把指力练到一击毙命的程度,并不容易。

而窦金鹏,就是其中为数不多的一个。

他的指力可以轻松捏碎一个人的骨头,可以瞬间让对手失去战斗力,甚至是性命。当年在江湖上,他也算得上是威风八面。

可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他的鹰爪功却发挥不了任何的功效。

林枫身形一闪,避开他的进攻,反手一把擒住他的手臂用力一拧。

“咔嚓!”

窦金鹏臂骨应声断裂。

“你看,说了你不是我对手吧,你不信。”林枫耸耸肩。

窦金鹏大惊失色,难以置信。

这是那个传说中的败家子吗?

看来,这江湖上以讹传讹的事情还真是太多。

“既然你偏要找死,那我就成全你。”林枫咧嘴一笑,猛然间一拳砸去。

“砰!”

窦金鹏应声飞了出去,当场毙命。

“呸!”

林枫吐出烟头,扬长而去。

此时,迎面一男一女走来。

女人沉着脸,眉头紧锁,眼神里满是不耐烦的神色。可男人却依旧在喋喋不休的说着什么,兴致高昂。

“秦若惜?”